第一步 信息采集
1. 投资者填写《投资者基本信息表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风险问卷调查》。
2. 签署基金风险揭示书。
3. 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。
4. 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。
5. 提供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。
第二步 签署合同
1. 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认购(申购)材料。
2. 投资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。
第三步 申购汇款
投资者将认购(申购)资金及认购(申购)费用通过银行汇款到产品募集账户。
第四步 冷静期与回访
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在投资24小时冷静期期满后,对投资者投资进行回访、确认。
备注:
*若投资者为自然人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(2)投资者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,并签字或签字确认的银行收款信息;
(3)投资者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一份。
*若投资者为产品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 法人营业执照(或其它组织主体资格证明)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2) 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3) 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一份(请加盖公章);
(4) 产品的监管机构批复文件或备案证明等证明文件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5) 托管人或银行出具的产品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文件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。 *若投资者为机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法人营业执照(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)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2)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3)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一份(请加盖公章)。
*若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的授权代理人,还需提供:
(1)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《授权委托书》原件一份(原件请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);
(2)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)。
1. 投资者填写《投资者基本信息表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风险问卷调查》。
2. 签署基金风险揭示书。
3. 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。
4. 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。
5. 提供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。
第二步 签署合同
1. 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认购(申购)材料。
2. 投资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。
第三步 申购汇款
投资者将认购(申购)资金及认购(申购)费用通过银行汇款到产品募集账户。
第四步 冷静期与回访
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在投资24小时冷静期期满后,对投资者投资进行回访、确认。
备注:
*若投资者为自然人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(2)投资者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,并签字或签字确认的银行收款信息;
(3)投资者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一份。
*若投资者为产品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 法人营业执照(或其它组织主体资格证明)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2) 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3) 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一份(请加盖公章);
(4) 产品的监管机构批复文件或备案证明等证明文件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5) 托管人或银行出具的产品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文件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。 *若投资者为机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法人营业执照(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)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2)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加盖公章);
(3)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一份(请加盖公章)。
*若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的授权代理人,还需提供:
(1)法定代表人/机构负责人《授权委托书》原件一份(原件请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);
(2)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请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)。